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》的规定要求,结合“5·12”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一次防灾警报试鸣。
一、试鸣时间: 5月12日14:28—14:42。
二、试鸣范围:湖州市市区、吴兴区、南浔区及所属人防重点镇。
三、信号种类:分为灾警警报、解灾警报两种。信号识别为:
灾警警报: 14:28—14:31,鸣60秒,停30秒,反复二遍,时间三分钟;
解灾警报: 14:38—14:42,连续鸣响,时间四分钟。
两种警报信号各试鸣一次。
四、媒体播报:湖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、湖州广播电台FM105频率和湖州日报社城市电视终端同时发放防灾警报信号。
试鸣期间,敬请市民们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特此公告
湖州市人民政府2021-04-12